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关于 “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 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时间:2018-12-19 点击量: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关于 “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 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直属学校、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根据省、市委的总体部署要求,决定在教育系统各党支部集中开展一次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现将瑞安市委组织部《关于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于12月20日前将“一切工作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照片上报至局机关党委(邮箱: rajyjjgdw@163.com联系人:戴思思,联系电话:660384),学区所辖学校由学区汇总上报。局机关党委将选择5项形式新颖、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的活动择优上报至市直机关工委。

附件: 1.“一切工作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

2.关于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1

一切工作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

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活动时间

活动形式

活动内容

宣传情况

备注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编号:2018184

 

关于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

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102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根据省委、温州市委的总体部署要求,市委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各级党委(党组)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推动全市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二、活动内容

全市基层党支部都要1225日前开展一次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1. 学习培训全覆盖。各单位要按照一个支部不少、一名党员不漏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同时,要通过上党课、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

2. 对照要求促提升。基层党支部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要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引导党员讨论现有支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查找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集思广益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目标举措和努力方向,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和水平。

3. 狠抓落实强堡垒。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要紧紧围绕瓯江红基层党建品牌建设,进一步深化五星争创支部标准化工作,深化落实党支部堡垒指数管理和底线管理,明确不同领域党支部重点任务,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活动要求

1. 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带头学、作表率,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单位党建职能科室要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组织落实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

2. 注重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务实有效、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努力提高活动成效,推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主题党日活动不重视、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及时整改落实,整改不力的要予以问责。

3. 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积极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参加活动。要及时做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各单位对开展的活动进行择优上报,特别是形式新颖、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的活动,请将表格(见附件)和照片于122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razzk@163.com),联系人:贾小洁,联系电话:65812807

附件:一切工作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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