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党〔2021〕2号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通知
瑞教党〔2021〕2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通知.doc
各教育学区党委(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组通〔2020〕32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通知》(温组发〔2021〕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通知》(瑞组发〔2021〕4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做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基本要求,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政治使命,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接续奋斗,为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标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环节和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学”。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前,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党员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跟进学习周永开、于海俊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以及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担当作为好干部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对参加集中学习有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全面深入“找”。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要全面开展“六查六看”,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重点查一查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看一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重点查一查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看一看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在环境整治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要充分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既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又针对性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严肃认真“批”(“述”)。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根据党员人数、设立党小组等实际情况,采取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等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4.客观公正“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持续跟进“改”。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措施和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向基层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确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主题,并作出具体安排。各教育学区党委要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以好的作风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评议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报上级党组织,并将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党员的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
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要在2月2日之前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4)纸质和电子稿报送至局党建科。直属学校请直接报送;学区辖学校纸质材料由各教育学区党委(教育学区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留存,学区辖学校附件3电子稿以各学校党组织命名,附件4汇总至一张表格,公民办学校分两个文件夹打包,由各教育学区党委(教育学区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汇总发送至邮箱。
同时,2020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已分配(见附件5),请各党组织在2月2日之前将登记表(附件6、7、8)纸质送至局党建科,并将电子稿打包报送邮箱,学区辖学校由各教育学区党委(教育学区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汇总上报。
联系人:戴思思,邮箱:rajyjjgdw@163.com,联系电话:660384。
附件:1.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表
3.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4.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5.2020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6.2020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登记表
7.2020年度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8.2020年度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
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入党时间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评议
情况 | |||||||
党 支 部 评 定 意 见 |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党 总 支 审 核 意 见 |
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两份,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2
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表
党支部名称: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评议项目 评 评 议 议 内 党 意 容 员 见 姓 名 | 理想信念 | 道德品行 | 组织生活 | 作用发挥 | 存 在 问 题 | 综合评价 | |||||||||||||||
坚定 | 比较坚定 | 不坚定 | 好 | 中 | 差 | 好 | 中 | 差 | 好 | 中 | 差 | “三 不”现 象 | 有违法违纪情况 | 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 有涉黑涉恶行为 | 存在其他不良行为且影响较坏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注:1.在评议表相应栏目的空格内打“√”。
2.参评人员身份:□党员 □群众代表。
附件3
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自 评 档 次 | 党内评 议档次 | 党外评 议档次 | 支部评 定档次 | 党总支审 核 意 见 | 党委审 批意见 | 备 注 |
说明: (单位)党员共 名,其中正式党员 名,预备党员 名。经民主评议定档:优秀 名,合格 名,基本合格 名,不合格 名。本表一式两份,党委、支部档案各存一份。 |
附件4
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 | 党 员 总 数 | 优秀党 员 数 | 处置不合格党员数 | 长期未联系党员总数 | 按照时间长短划分 长期未联系党员数 | 备注 | ||||||
限期 改正 | 退党 除名 | 劝退和劝而不退除名 | 自行脱 党除名 | 取消预备 党员资格 | 6个月至1年 | 1年至2年 | 2年 以上 | |||||
合 计 |
附件5
2020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
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先进党组织 | 优秀共产党员(名)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局机关 | 9 | 2 | 2 |
教师发展中心 | 2 | 1 | |
瑞安中学 | 4 | 1 | |
市二中 | 1 | 1 | |
塘下中学 | 2 | 1 | |
市四中 | 2 | 1 | |
市五中 | 1 | ||
市六中 | 1 | ||
市七中 | 1 | ||
市八中 | 1 | ||
市九中 | 1 | ||
市十中 | 2 | 1 | |
职教集团校 | 4 | 1 | |
农技校 | 1 | ||
塘下职专 | 2 | 1 | |
安阳实验中学 | 3 | 1 | |
市实验小学 | 2 | 1 | |
安阳实验小学 | 2 | 1 | |
市实验二小 | 2 | ||
市实验三小 | 1 | ||
马鞍山实验小学 | 1 | ||
毓蒙学校 | 1 | ||
集云实验学校 | 2 | 1 | |
外国语学校 | 2 | 1 | |
瑞祥实验学校 | 3 | 1 | |
文化创意实践学校 | 1 | ||
阳光小学 | 1 | ||
万松实验小学 | 1 | ||
特殊教育学校 | 2 | 1 | |
市中心幼儿园 | 1 | ||
市机关幼儿园 | 1 | ||
三幼、四幼 | 1 | ||
罗山幼儿园 | 1 | ||
新纪元实验学校 | 2 | 1 | |
安阳高级中学 | 1 | ||
瑞祥教育集团 | 1 | 1 | |
龙翔高级中学 | 1 | ||
开元综合高级中学 | 1 | ||
安阳教育学区 | 3 | 21 | 6 |
塘下教育学区 | 3 | 13 | 4 |
莘塍教育学区 | 2 | 11 | 3 |
飞云教育学区 | 2 | 13 | 4 |
马屿教育学区 | 1 | 8 | 2 |
高楼教育学区 | 1 | 5 | 2 |
湖岭教育学区 | 1 | 6 | 2 |
陶山教育学区 | 1 | 5 | 2 |
合计 | 23 | 143 | 44 |
注:1.此推荐名额仅作为推荐所用,最终表彰名额以实际表彰情况为准。
附件6
2020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登记表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名称 | 党员人数 | |||||||||||
何时获何级授予的 先进党组织称号 | ||||||||||||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入党 | 担任书 | 文化程度 | 行政职务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 ||||||||||||
呈 报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 核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两份,局机关党委、学校党组织各存一份。
附件7
2020年度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入党时间 | 文化程度 | 现任职务 | |||||||||
工作单位 | |||||||||||
民主评议 测评情况 | |||||||||||
何时获何奖励或荣誉称号 | |||||||||||
主 | |||||||||||
主 | |||||||||||
呈 报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 核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两份,局机关党委、学校党组织各存一份。
附件8
2020年度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文化 程度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何时获 何奖励 或荣誉 称 号 | |||||||
主 要 事 迹 |
主 | |||
呈 报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 核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局机关党委、学校党组织各存一份。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印发